任何一种语言,都有自己长期积淀下来的通俗而生动形象地描绘人情世态的定型短语或短句,英语里称为习语,汉语里则称为熟语,为了称说的便捷,本文使用习语的说法。

习语是老百姓长期用而固定下来的说法,因此它带有强烈的民族色彩和鲜明的文化内涵,是民族文化的积淀,这就需要在翻译的时候,不可以仅仅停留在文字的表面,而要搞了解习语的深层含义,交流两种语言的文化差异,巧妙互译,才能不失习语的原有韵味。

先看英语习语的汉译,如:a piece of cake.这个习语充分反映了西方人的生活风俗,对他们来讲,蛋糕是极其平时的食物,无论是做蛋糕还是吃蛋糕都是轻松愉快的小事一桩。对大家来讲,蛋糕好像是奢侈品,吃蛋糕是开心的事,做就没那样容易了,但汉语里恰巧有一个反映大家汉生活活风俗的俗语小菜一碟,其功能与a piece of cake大致相当,因此,用小菜一碟对译a piece of cake,可以说既传义,又传情,较好地保留了语言的原有韵味。

再如:under one's nose.西方人的大鼻子给大家的印象很深刻,可能西方人自己也了解这一点,因此他们用under one's nose表达就在某人面前,当着某人的面的意思,假如大家直译为在某人鼻子底下,就不符合汉语风俗,不够味,但大家有在某人眼皮底下这个俗语,由于在大家看来,眼皮底下的双眼是洞悉所有的,所以说用在某人眼皮底下对译under ones nose做合适。

又如:set a fox to keep one's geese.在西方文化中,狡猾的狐狸是专门要偷吃鹅的,假如把鹅交给狐狸去看管,岂不是送羊入虎口,自找祸患,大家汉语里没如此的认识,假如硬译为让狐狸看鹅大伙就会感觉莫名其妙,但汉语里有一个接近的习语引狼入室,它表达的意思是自己把坏人引进内部,恰巧与set a fox to keep one's geese意思对等,这样对译,极为传神。

英文翻译中文要传神,中文翻译英文同样要保留原有些韵味。

如:狗改不了吃屎。

汉语用它来比喻恶习难改,本性难移,但狗在西方人的眼中是人类的朋友,对狗也溺爱有加,岂可以用心爱的狗去表达如此一个不好的意思,因此翻译为英语最好译作 A fox may turn gray,but never kind.,由于fox在西方人的观念中,大多数场所不是好东西。

再如:有钱能使鬼推磨。

它是大家汉语里很形象的一句俗语,比喻一个人有了钱连鬼都听他使唤,英语译作money makes the mare1 go,基本上保留了原来的韵味,但假如翻译为all things are obedient to money,意思虽然也还是资金支配所有、资金是万能的等等,但韵味不够,未能传神。

要指出的是,对译的首要条件条件是两者的意义、文化内涵要相同、相通,不可以似是而非,如把armed to the teeth翻译为全副武装,看着好象差不多,事实上意义程度不够,语气也嫌太弱,似是而非。

再如把赶鸭子上架译作make sb. do sth. entirely2 beyond him,意思虽然是对了,但太直白,原来的生动形象性丧失殆尽。

当然,也有些时候,翻译为了追求韵味而意思不对那就更要不能了,如把It is an ill bird that fouls3 its own nest(恶鸟不渎巢)译作家丑不可外扬就不妥当,不可以为了韵味而驴唇不对马嘴,由于翻译信是基础,雅是升华,不可以为了片面追求雅而违背信,那是以辞害义。

总之,翻译是非常难的事,而习语的翻译更是难中之难,要想把习语翻译得既准确又传神就需要大家交流中西方文化差异,尽可能维持原文的丰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