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进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方法、合理确定职称外语需要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为贯彻落实中共贵州委、贵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行人才强省策略的决定》精神,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改进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方法,坚持德才兼备原则,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形成以营业额为导向,以品德、常识、能力等要点为主要依据,使大量出色人才崭露头角的职称评聘机制,从而更好地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贵州经济建设进步做出贡献。现就改进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方法、合理确定职称外语需要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建议:1、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需要拥有职称外语条件的范围:1、高等学校教师系列。2、自然科研系列。3、工程技术系列。4、社会科研系列。5、卫生系列中,省、市(州、地)属事业单位中从事医疗卫生(药检)工作的专业技术职员。2、职称外语不作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必须具备条件的范围:1、申报所有各系列(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2、申报农业、经济、会计、出版、新闻等22个系列(详见附表)高级专业技术资格。3、在市、州、地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职员(不含第一条第1、2、5点规定的职员)。4、省、市(州、地)属卫生事业单位中从事中医、中药、护理、技师工作的职员。5、在县直及以下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职员。6、在企业单位(含非公有制企业)工作的专业技术职员。7、任现职以来,每年有半年以上时间在野外从事地质、采矿、勘探、水电站施工、水文勘测、公路工程施工与设计等工作的省属事业单位职员。8、申报社科系列中从事中共党史、地方志、艺术研究工作的职员。9、1976年前入学的大中专毕业生。10、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当年9月30近日年满50周岁的专业技术职员。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免试外语:1、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2、在海外进修连续满一年以上者;3、通过大学外语六级考试和非外语专业毕业生又获得外语大专以上文凭者;4、除免试职员外,对职称外语不做必须具备条件需要的专业技术职员,在获得资格后,用人单位在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时,可依据职位工作需要设定外语条件需要。5、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获得的合格成绩公告书,在规定级别内长期有效。获得国家A级合格成绩公告书的,在申报各级别专业技术资格时,不受级别限制。6、本规定只适用于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员。7、本规定由省人事厅负责讲解。8、本规定从2007年1月1日起实行。附表:职称外语不作必须具备条件的22个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序 号 系 列 序 号 系 列 1 经济 12 文物博物 2 农业 13 实验技术 3 会计 14 图书、资料 4 统计 15 群众、文化 5 档案 16 中、小学教师 6 律师 17 技工学校教师 7 审计 18 中等专业学校教师 8 新闻 19 政治思想工作 9 出版 20 广播电影电视播音 10 艺术 21 体育教练员 11 翻译(第二外语) 22 船舶技术 主题词:人事 职称外语条件 规定 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