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id ab initio 英文译为自始无效。自始无效是一项合同法律关系中广泛运用的规范,它的意义在于,一旦某个合同或某项合同条约因违反法律或公共秩序,被宣告无效,那样宣告无效的效力将上溯到合同签订的那一刻起,即合同自始都是无效的。假如合同已部分履行,那样被宣告自始无效的合同的已履行部分将被恢复原状,回到合同履行前的状况。自始无效是一项古老的法律规范,它对于保护无效合同中善意当事人一方的利益具备极其现实的意义。void ab initio原则在各国的民商立法中常见都有规定。对于违法的因而是无效的合同(契约),不适用pacta sunt servanda(有约必守)原则。假如合同中承担义务一方的意思表示虚假,或当事人缺少缔约能力,或构成义务客体的标的不确定,或债的发生缘由不合法(以上规定源于《法国民法典》),那样合同就构成自始无效。一般而言,合同的无效都是指自始无效。合同的无效要和合同的撤销不同开来,撤销指的是合同自撤销一刻起丧失效力,而无效则是自始无效,经撤销的合同在撤销前的履行行为依旧有效。在英美法系国家,不论在以判例形式出现的常见法中,还是以拟定法形式出现的成文法中,也都贯穿着自始无效的原则